八部门印发人工智能+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
八部门关于印发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中文摘要
由模型生成 · 人工抽检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人工智能+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,落实人工智能+行动部署,推动AI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,赋能新型工业化与新质生产力。对制造业AI落地方向与合规要求有直接指引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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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中国政策文件] 发布机构: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文号:工信部联科〔2025〕279号 领域:科技、教育\科技
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〔2025〕279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...
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关于印发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〔2025〕279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党委网信办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、教育厅(教委)、商务主管部门、国资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数据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 现将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 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关于印发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〔2025〕279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党委网信办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、教育厅(教委)、商务主管部门、国资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数据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 现将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 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链接: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驻港澳机构网站 驻外机构 中国政府网 关于本网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: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: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版权所有: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: 中国政府网.政务 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 京ICP备050702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 国务院客户端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中国政府网微博、微信 电脑版 客户端 小程序 微博 微信 邮箱 退出 注册 登录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: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: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版权所有: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: 中国政府网.政务 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 京ICP备050702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 回到顶部 登录 注册 八部门关于印发《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》,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,打造新质生产力,全方位、深层次、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,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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